纪检监察办公室(巡察办公室)是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与校内巡察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,监督检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、监察对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情况,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。
部门职责
1.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,对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、廉洁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。
2.贯彻落实党中央、中央纪委工作精神以及市委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政治监督。
3.检查党组织、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情况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。
4.制定纪检监察与巡察工作制度,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,按要求开展校内巡察工作。
5.对学校有关工作开展日常监督,对关键领域、关键环节,重点工作、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,推动纪检监督、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,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。
6.受理师生员工信访举报,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,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
7.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。
8.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,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对象在有关工作中提出廉政意见。
9.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巡察干部队伍建设,确保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与巡察干部作用发挥。
10.负责学校廉政文化建设。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、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